导语
二倍工资的维权并不复杂,但顺序很重要:先确认用工起始时间,再梳理逐月工资,最后才是提交申请。顺序对了,材料自然齐整。
本篇给出三个操作步骤,并说明它与其他请求的关系。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差额的起算区间、计算基数与仲裁时效的把握,是此类争议的高频焦点。
一、先固定证据再申请仲裁
第一步,确认用工起始时间,收集入职与工资材料。
第二步,梳理逐月的应发工资,形成期间与金额的对照表。
第三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二、与其他请求的关系
实践中,二倍工资请求常与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经济补偿等请求同时出现。一并提出可以减少程序往返,但需注意各请求的时效与举证要求并不相同,应分别准备。
操作清单
第一步,确认用工起始时间,收集入职与工资材料。
第二步,梳理逐月的应发工资,形成期间与金额的对照表。
第三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涉及确认劳动关系、补缴社保、经济补偿等请求的,可以一并提出,但需分别注意各自的时效与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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