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专业实务平台 · 内容持续更新 ● 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专业实务平台 ·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CHONGQING LABOR & EMPLOYMENT LAW PORTAL · EST. 2026
劳动争议与用工合规 ·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 司法观点 / 常用法条 / 案例情景 / 在线工具
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 持续更新
首页›行业动态›工资与报酬
工资与报酬

主张二倍工资,证据怎么准备?|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2026-10-03|阅读约 6 分钟

导语

一位员工申请仲裁主张二倍工资,公司答辩称「合同早就签了,是他自己弄丢了」。这类争议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直接决定走向。

本篇梳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自需要准备的材料。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二条(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差额的起算区间、计算基数与仲裁时效的把握,是此类争议的高频焦点。

一、劳动者一侧

第一项,用工事实与起始时间。入职登记、录用通知、工资流水、社保记录,都能反映用工的起点。

第二项,书面合同缺失的状态。这一点属于消极事实,通常由用人单位举证已订立书面合同;劳动者只需说明未签订的情况。

第三项,期间与金额的对应。按月整理应发工资,形成差额计算表。

二、用人单位一侧

用人单位主张已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同文本与劳动者的签收记录。以「合同在快递途中」「劳动者未领取」等理由抗辩的,需要提供通知与送达凭证,证明未订立的责任不在用人单位。

操作清单

劳动者一侧:提供入职登记、录用通知、工资流水与社保记录,反映用工起点。

劳动者一侧:说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并按月整理应发工资形成差额计算表。

用人单位一侧:提交合同文本与劳动者签收记录,证明已订立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一侧:以「未领取」「在途中」抗辩的,提供通知与送达凭证,证明未订立的责任不在单位。

平台提示本文为平台团队依法律法规公开文本整理的实务归纳,条文表述以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文本为准,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相关关键词:#二倍工资差额# #用工满一个月# #二倍工资时效# #重庆二倍工资律师#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李

李章虎 律师团队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领域。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
咨询 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