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计算经济补偿时,「按基本工资算」「三倍封顶后年限随便算」「不满半年没有补偿」是三个常见的误判,每一个都可能让人低估或算错金额。
本篇逐一辨析并给出正确口径。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标准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误判一:按基本工资算月工资
月工资按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通常包含常态化发放的工资性收入,仅取基本工资这一项会低估金额。
二、误判二:三倍封顶后年限还能无限算
适用三倍封顶的同时,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两项限制同时适用,不能只取其一。
三、误判三:不满半年没有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个规则容易被忽略,主张时不要遗漏。
操作清单
第一,月工资按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通常包含常态化发放的工资性收入,不只取基本工资。
第二,适用三倍封顶的同时,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两项限制同时适用。
第三,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主张时不要遗漏。
第四,把每一笔收入对应到工资明细,避免取数口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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