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经济补偿争议中,双方的攻防重点其实很集中:解除或终止的性质是什么,应当支付的情形是否成立。围绕这两点,各自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本篇分别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侧给出准备步骤。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依无过失性辞退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一侧
第一步,确定解除或终止的性质,判断是否落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第二步,完整固定工作年限与工资标准的材料,形成计算说明。
第三步,协商不成及时申请仲裁,注意时效期间的把握。
二、用人单位一侧
第一步,规范解除文件,明确解除事由与提出方。
第二步,涉及续订的,保存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的书面记录。
第三步,评估补偿金额并依法及时支付,避免因迟延衍生其他主张。
操作清单
劳动者一侧:确定解除或终止的性质,判断是否落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一侧:完整固定工作年限与工资标准的材料,形成计算说明,协商不成及时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一侧:规范解除文件,明确解除事由与提出方。
用人单位一侧:涉及续订的保存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的书面记录;评估补偿金额并依法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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