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索要经济补偿,既可以先协商,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两条路径的选择,取决于协商的进展与证据的成熟程度。
本篇说明基本的程序流程,以及仲裁请求事项应当怎么写。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依无过失性辞退规定解除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等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先协商后仲裁
解除或终止后,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金额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并明确支付期限。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请求事项如何写
请求事项宜写为具体金额,例如「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若干元」,并附随工作年限与工资标准的计算说明。金额过宽或不明确的表述,会影响审理效率。
若同时存在欠付工资、加班费等事项,可在同一仲裁申请中一并提出,减少程序往返。
操作清单
第一,先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金额协商,形成书面协议并明确支付期限。
第二,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请求事项写明具体金额,并附工作年限与工资标准的计算说明。
第四,涉及欠付工资、加班费等事项的,可在同一申请中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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