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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与终止

如何减少保护期管理上的被动|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2026-10-03|阅读约 6 分钟

导语

对涉及职业健康检查、医疗期、三期、长工龄的人员,管理上的被动往往源于「不知道对方处于什么状态」。把人员状态做成台账,很多问题就能提前看见。

本篇说明人员状态管理与岗位待遇安排上的两个要点。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不得解除的保护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做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前述无过失性辞退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建立人员状态台账

对涉及职业健康检查、医疗期、三期、长工龄的人员建立台账,记录关键时间节点与到期时点,提前识别风险,避免在不知情的状态下作出解除决定。

二、规范岗位与待遇安排

第一,对处于保护期的人员,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内容,相关调整以书面协商方式确认。

第二,待遇标准的调整应依法依约进行,避免以调岗为名降低待遇。

第三,涉及职业健康检查的,按规定的时点组织并留存检查结果。

操作清单

第一,建立人员状态台账,记录关键时间节点与到期时点,提前识别风险。

第二,对处于保护期的人员,安排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工作内容,调整以书面协商方式确认。

第三,待遇标准的调整依法依约进行,避免以调岗为名降低待遇。

第四,涉及职业健康检查的,按规定时点组织并留存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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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虎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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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领域。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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