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争议,双方关注点不同:劳动者希望确认订立义务并要求相应责任,用人单位则希望用工安排保持灵活。
本篇分别从两侧给出可执行的准备步骤。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续订等法定情形下,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一侧
第一步,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保留凭证。
第二步,完整整理社保记录、工资流水与历次合同,证明连续性与订立次数。
第三步,被拒或被终止的,及时申请仲裁,明确请求确认与赔偿两项。
二、用人单位一侧
第一步,梳理现有人员的工龄与订立次数,提前识别可能触发法定情形的岗位。
第二步,需要调整用工规模的,通过合法路径进行,避免以变换签约主体规避法定义务。
第三步,续订沟通留痕,明确双方对合同类型的真实意思。
操作清单
劳动者一侧:及时以书面方式提出订立要求,并整理社保记录、工资流水与历次合同。
劳动者一侧:被拒或被终止的,及时申请仲裁,明确确认与赔偿两项请求。
用人单位一侧:梳理现有人员的工龄与订立次数,提前识别可能触发法定情形的岗位。
用人单位一侧:续订沟通留痕,明确双方对合同类型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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