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无固定期限就是铁饭碗」「换签一次就能把工龄清零」「我不提就没事」,这三句话在职场里流传很广,但每一句都与规则有出入。
本篇逐一辨析这三个误判,给出更准确的理解口径。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续订等法定情形下,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误判一:无固定期限就是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但并不等于不能解除。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时,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只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直接终止。
二、误判二:换签一次就能清零
实务中确有单位通过与关联公司轮换签约,试图切断连续订立次数与工作年限。这类安排能否达到目的,取决于工作岗位、管理关系是否实质延续,不能仅凭签约主体名称变化判断。
三、误判三:劳动者不提就没关系
在法定应当订立的情形下,劳动者是否提出订立要求,会直接影响后续责任的认定。把「不表态」当成默示同意,是对规则的误读。
操作清单
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但出现法定情形时仍可依法解除。
第二,判断换签是否切断连续性,要看岗位、管理关系是否实质延续,不能只看签约主体名称。
第三,在法定应当订立的情形下,劳动者是否提出要求会直接影响后续认定,不要指望不表态。
第四,遇到换签安排的,先把岗位与工作内容未变的证据留存下来。
平台提示本文为平台团队依法律法规公开文本整理的实务归纳,条文表述以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公布文本为准,不构成对具体个案的法律意见。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