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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围绕书面合同的攻防组织|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2026-10-03|阅读约 6 分钟

导语

未签书面合同这类争议,双方其实各有抓手:劳动者担心拿不出用工证据,用人单位担心说不清为何没签。谁先把材料准备到位,谁在程序中就更从容。

本篇分别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侧,给出可执行的准备步骤。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主张二倍工资、认定劳动关系的前置文件。

一、劳动者一侧

第一步,尽早以书面或可留痕的方式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保留提出记录。

第二步,同步固定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为确认劳动关系做准备。

第三步,注意仲裁时效的起算,不要等到离职多年后才主张。

二、用人单位一侧

第一步,把订立书面合同纳入用工流程,用工当日或入职一周内完成签署,并留存签收记录。

第二步,建立合同到期提醒机制,避免因疏漏形成事实上的未订立状态。

第三步,遇劳动者拒签的,及时书面通知并保存送达凭证,把风险控制在最短期间内。

操作清单

劳动者一侧:尽早以可留痕方式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并同步固定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与沟通记录。

劳动者一侧:注意仲裁时效的起算,不要拖到离职多年后才主张。

用人单位一侧:把订立环节前移到入职当日或一周内完成,并留存签收记录。

用人单位一侧:建立合同到期提醒机制,遇拒签情形及时书面通知并保存送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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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虎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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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领域。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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