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专业实务平台 · 内容持续更新 ● 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专业实务平台 · 李章虎律师团队创办运营 | 咨询 159 0234 0199 咨询 159 0234 0199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CHONGQING LABOR & EMPLOYMENT LAW PORTAL · EST. 2026
劳动争议与用工合规 · 专业实务平台 实务文章 / 司法观点 / 常用法条 / 案例情景 / 在线工具
内容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 · 持续更新
首页›案例情景›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试用期最后一天被辞退,算违法解除吗?|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李章虎 律师团队|2026-10-03|脱敏改编情景
重要说明:本情景系多个真实案件中常见争议要素的脱敏改编,不指向任何特定真实案件,亦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预测或承诺,仅供理解裁判思路与风险点。

情景背景

某科技公司运营助理乙试用期三个月,月薪七千元,在试用期最后一日被主管口头通知「不符合录用条件,明天不用来了」,次日工牌即被停用。公司既未提供录用条件的书面依据,也无任何考核记录或改进提示,工资与社保手续亦未同步办理。乙主张公司在试用期最后一天才作决定,依据缺失、程序草率,属于违法解除,要求赔偿;公司则认为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辞退不合适的人员,不存在赔偿问题。

争议与处理思路

本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针对的是违法解除。实务中通常认为,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考核过程真实、结论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送达;未能举证的,解除可能被认定为违法,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试用期并非可以任意解除的期间,程序与证据的完整程度决定了解的合法性。

平台提示

用人单位应在入职时书面告知录用条件并组织试用期考核,把解除决定留在试用期内送达;劳动者收到解除通知时应要求说明具体理由并出具书面文件,保留相关记录。

相关阅读:案例情景库 | 实务文章 | 常见问答 | 法条要旨速查

相关关键词:#违法解除赔偿金# #二倍赔偿标准# #赔偿金与补偿金# #重庆劳动争议律师#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李

李章虎 律师团队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本情景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查看律师团队介绍 →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案件请结合完整证据材料正式咨询。
咨询 企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