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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签约谈判:签约前双方各自该问清楚的几个问题|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李章虎 律师团队|2026-10-02|阅读约 8 分钟

规则出处与规范指向

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也是主张二倍工资、认定劳动关系的前置文件。

一、谈判不是压价,是把规则谈明白

劳动合同的磋商空间有限,法定标准不能通过约定降低,但工资构成、绩效规则、岗位职责、竞业安排等仍有协商余地。谈判的目标不是把对方谈到最低,而是在合法框架内把双方预期对齐,减少日后理解上的偏差。

二、用人单位应确认的事项

一是劳动者的身份与资格是否真实,过往劳动关系是否已了结;二是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劳动者是否知悉并认可;三是工资构成与发放方式是否已解释清楚;四是保密与竞业安排劳动者是否理解其含义与后果。

把上述内容在签约时逐一说明并留下签收记录,比在合同背面塞一堆条款更有效。知悉与认可,是日后主张规则效力的前提。

三、劳动者应核对的要点

一是合同主体与实际用工单位是否为同一家;二是期限、试用期、工资、工作地点是否与招聘承诺一致;三是社保是否约定依法缴纳、缴费基数是否明确;四是解除条件与通知程序是否写入;五是是否要求签署超出法定范围的不合理承诺。

口头承诺与书面文本不一致时,通常以书面为准,因此把承诺落进合同或补充协议,是最稳妥的做法。

四、谈完之后的三件事

签约完成后,用人单位应把合同一份交付劳动者并留存签收凭证,按第十条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把合同要素同步录入人事台账;把试用期考核安排、社保办理、岗前培训等后续动作排入流程。劳动者应保存好合同原件,核对内容后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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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章虎 律师团队

重庆劳动争议法律网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 李章虎 律师团队整理审校。执业 10 年以上,专注劳动争议与企业用工合规领域。Benchmark Litigation 诉讼之星(2021–2026 连续六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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